如何办理新办税务、发票登记(内资企业)?
信息来源于:http://www.anshan.gov.cn/ 发布时间:2006/1/27
>>办事程序
受理——填表——审核——上报——发证
>>申报材料
1、新办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机;
3、全国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原件及复印件(私营企业除外);
5、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注册资金来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合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8、联营企业协议及各方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9、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法人代表、财务主管、办税人员、购买发票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私营企业房屋租凭协议、暂住证、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13、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4、如需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填报《增填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税务登记证40元/套;发票购买簿免费
办事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49号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胜利会堂)
办事窗口:国税登记(1) 咨询电话:5591016
受理——填表——审核——上报——发证
>>申报材料
1、新办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机;
3、全国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原件及复印件(私营企业除外);
5、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注册资金来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合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8、联营企业协议及各方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9、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法人代表、财务主管、办税人员、购买发票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私营企业房屋租凭协议、暂住证、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13、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4、如需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填报《增填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税务登记证40元/套;发票购买簿免费
办事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49号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胜利会堂)
办事窗口:国税登记(1) 咨询电话:5591016